公安移交检察须多久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7 19:02:46公安机关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的时间并没有固定的期限, 这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移交的一般流程:
公安机关在侦查终结后,会将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审查起诉。这个过程通常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但具体时间可能会因案件的复杂性和其他因素而有所延长。
第一次移交通常发生在申请批捕的阶段。公安机关在将案件提交给检察院申请批捕时,需要在七天内完成,而检察院也必须在接到申请后的七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第二次移交发生在审查起诉阶段。在这一阶段,公安机关会将已经侦查终结的卷宗材料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一般会在三天内告知嫌疑人相关情况,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工作。通常,检察院会在四十五天内对案件处理完毕,并作出量刑建议。
对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等,还可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延长两个月。
检察院对于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综上所述,公安机关移交案件到检察院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具体情况,通常需要两个月左右,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检察院在接到案件后,也会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并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