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怎么定罪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7:21:14网络传销的定罪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关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规定。具体来说: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对于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的个人,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网络传销活动违反了国家规定,如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对于非法经营罪,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于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需要注意的是,网络传销与普通传销在定罪上可能有所不同,网络传销由于其跨地域、隐蔽性强的特点,往往涉及更广泛的参与者和更复杂的组织结构。因此,在处理网络传销案件时,执法机关会依据具体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