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事故骗取医保基金 男子被处3.5倍罚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7 11:25:00医保基金,是国家为保障公民基本医疗需求设立的专项基金,其使用也有着明确的规范。然而,不少人却对医保资金动了歪脑筋,如将本应由肇事者承担的医疗费用,转为由医保基金支付。近日,鼓楼法院受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原来,陈某甲在驾驶电动车时,被江某驾驶的电动车撞倒,左脚骨折受伤。陈某甲随后进入福州某医院治疗。陈某甲同其子陈某乙商议后,向医保中心进行外伤报备,在报备时隐瞒陈某甲被他人撞伤的事实,谎称系自行摔伤住院,并使用陈某甲的医保卡刷卡结算,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4万余元。
随后,陈某甲又经由公安机关与江某调解,获得江某赔偿款共计4.5万元。然而,陈某乙在医保中心申请手工报销陈某甲的医疗费用时,被工作人员发现异常,进行核查后发现真相,将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很快,陈氏父子被警方抓获,并向医保中心退还报销款。医保局则责令陈氏父子退回医保基金,并处骗取金额的3.5倍罚款。陈某父子不服该行政处罚决定,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陈氏父子表示对自身的违法行为没有异议,但自己也是因家庭经济困难才犯下错误,希望可以降低处罚费用。
庭审中,鼓楼法院法官向二人释法析理:根据相关法规,骗取医保基金支出超过2万元,在5万元以下的,责令退回医保基金,处骗取金额3.5倍罚款,案涉决定书适用的依据正确。最终,二人表示愿意承担自身错误行为带来的后果,向法院递交撤诉申请书,撤回本案诉讼。
鼓楼法院法官提醒: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若由医疗保险基金替肇事者承担损失,不仅会使社会医保基金流失,还会降低侵权人的违法成本。若因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应在就医时如实向医疗机构反映受伤原因,不能既向侵权人要求赔偿,又隐瞒情况享受医保报销。(记者 阮冠达)
来源:福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