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伤势鉴定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2-27 18:43:50鉴定伤情的主要步骤如下:
在被打伤后,首先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并提出鉴定需求。
公安机关会出具鉴定委托书给受伤人员,伤者应凭此委托书向法医提出鉴定要求。
法医会受理委托,对伤者进行拍照、检查,并根据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对于仅有体表损伤的鉴定,法医一般会当即出具鉴定结果;对于有内伤的伤者,法医会要求伤者进行针对性的检查以确定内伤情况,再进行鉴定。
完成检查后,伤者需要等待法医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文书。通常,一般损伤在三天以内出具鉴定结果,特殊或复杂损伤在七天以内出具,而特别损伤因需观察愈后情况,相应时间会有所延长。
公安机关法医出具的伤情鉴定书,公安机关会自行到法医处领取并告知伤者鉴定结果;若为社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伤者可自行领取,但需注意,公安机关通常不会采信公、检、法机关法医以外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情鉴定书。
若伤者对鉴定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伤情告知后向公安机关提出对伤情鉴定复议。复议是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法医进行,一般情况下伤情鉴定只能复议一次。
特殊情况下,复议后伤者仍不认同,公安机关可以组织有关专家会商,会商结果为最终结果。
建议
及时就医:在受伤后,应立即去医院进行初步诊断和治疗,以便为伤情鉴定提供准确的依据。
保留证据:在伤情鉴定过程中,应收集所有可能的证据,包括医生的诊断报告、照片、录像等,这些证据将在将来可能的法律诉讼中起到关键作用。
咨询律师:在鉴定过程中,可以咨询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律师会根据伤情鉴定结果和收集的证据,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