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扣分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一次记9分。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营运客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代替实际机动车驾驶人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和记分牟取经济利益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12分。
在高速公路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违反禁令标志、警告标志、禁止标线、警告标线指示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此类行为一次记3分。
建议您遵守交通规则,避免上述违法行为,以保持驾驶证分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