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北海这些区域禁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4 18:00:00请务必遵守相关禁鸣规定
共同营造一个宁静的城市环境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关于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措施的通告
为切实控制交通噪音污染,改善城市交通环境,营造文明、宁静的城市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实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管理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禁鸣区域
向海大道以南、北海大道以北、以西,南珠大道以西的中心城区(不含上述道路)。
二、禁鸣时间及对象
禁鸣区域内,所有机动车全天24小时禁止鸣喇叭。
三、禁鸣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人应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严禁在禁鸣区内鸣喇叭。
(二)军车、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出警、救援和抢险等紧急公务任务时,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警报器。
(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驶近急弯、坡道顶端等影响安全视距的路段以及超车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鸣喇叭示意的不受本规定限制。
对违反禁鸣规定的机动车驾驶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