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书面审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10:51:21书面审,也称为书面审理,是指 人民法院在审理上诉案件时,不直接传唤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而是仅通过审查当事人的诉状、答辩状及其他书面材料来作出判决的一种审判方式。这种方式通常适用于事实清楚的案件,因为在这些案件中,上诉人提出的事实和证据与被上诉人的答辩基本一致,事实情况在案卷中反映得基本清楚,无需再进行口头辩论和质证。通过书面审理,法院可以迅速结案,提高审判效率。
书面审理的适用范围包括:
1. 不服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和驳回起诉裁定的案件。
2. 当事人提出的上诉请求明显不能成立的案件。
3. 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但适用法律错误的案件。
4. 原判决严重违反法定程序,需要发回重审的案件。
在民事案件二审程序中,只有在经过阅卷和调查,询问当事人,在事实核对清楚后,合议庭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才可以径行判决或裁定。
需要注意的是,书面审理不适用于所有案件,特别是事实不清楚的案件。此外,在行政诉讼程序中,书面审理也是一种常见的审理方式。
综上所述,书面审是一种高效的审判方式,适用于事实清楚的案件,通过审查书面材料来作出判决,无需开庭辩论和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