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请病假怎么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15:49:31教师请病假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定:
申请病假时,必须附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包括病历和相关诊断信息。对于长期病假,需要县级及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手续。
病假3天以内(含3天)的,需获得本系(部)主任和组织人事处处长的同意,有课则需同时获得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
病假4天以上(含4天)至5天以内(含5天)的,需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和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最后报请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批准。
病假6天以上(含6天)的,需获得本系(部)主任、组织人事处处长、教务处处长的同意,无课者报教务处备案,然后还须获得分管教学的副校长同意,最后报请校长批准。
代写手续:
如果教师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填写请假申请,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填写,但需注明代写原因及代写人,并由单位领导签署具体意见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教师病假期间的生活待遇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并酌情扣发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
长期病假康复后要求恢复工作的,应由医院(县级及以上医院)出具健康证明。
请假期满仍不能上班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
请假或续假期满后,应及时销假。
请病假时,建议教师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流程办理,确保手续齐全、证明有效,以便顺利获得病假并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