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信访都做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00:57:48法院信访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信访事项。
信访事项应当导入诉讼程序处理的,信访人应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如实提供相关信息。
人民法院主要受理以下相关信访事项:
民事诉讼:涉及人身、财产关系纠纷的案件。
行政诉讼: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案件。
刑事自诉: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信访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而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的案件。
诉前调解: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信访人可以选择诉前调解。
立案受理:人民法院应当在7日内审查信访事项,符合起诉条件的立案,并通知信访人。
人民法院在立案庭内设立接访室,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办理信访事宜和预约院长接访。
接访室的职责包括:
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维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承办上级人民法院或本级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
向下级人民法院或其他部门交办、转办、督办和催办信访事项。
协调处理信访事项,提出解决有关信访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综合、调研信访情况,及时向上级法院或有关部门提供信访信息。
中院信访办负责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信件、电子邮件、传真、电报等形式表达的涉及邯郸市两级法院的建议、意见或投诉。
拆阅函件时应注意保持信封、信笼、邮票、邮戳的完整,并妥善保管随函件寄来的其他物品。
函件拆阅后,要及时逐件登录,并转送有关单位处理。
人民法院纪检监察机构信访举报工作人员负责受理对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和控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