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积分落户宁波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5 21:25:16在宁波积分落户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达到居住地规定的落户分值可自愿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各区在年度积分落户指标内,按积分从高到低办理落户手续。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暂住证》连续5年以上(含5年),且证件有效。
在本市现用人单位工作5年以上(含5年),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5年以上(含5年),卫星城市试点镇和中心镇3年以上(含3年)。
无刑事犯罪记录。
身体健康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携带基本资料(身份证、户口簿、浙江省居住证等)及积分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纳证明等)前往居住地街道(镇)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窗口申请量化积分,或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网上提交申请及有关材料。
积分受理后,相关部门会进行材料审核和评分,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
审核通过后,将名单及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后,由公安部门按规定办理落户手续。
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
申请人本人《浙江省居住证》。
原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量化积分确认单。
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积分落户一年集中办理一次,符合条件者可在每年5月份申请受理。
积分落户仅适用于城区,即区人民政府驻地及所辖镇(街道)的实际建设连接到的居民委员会和其他区域。
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所有相关材料,确保按时提交申请,以便顺利完成积分落户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