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离婚材料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57:17合肥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户口簿的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
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
双方照片必须同色。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外,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
共同财产清单(如双方达成协议):
包括房产、车辆、存款等的清单。
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如子女身份证等):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件或材料。
建议:
在准备离婚材料时,请确保所有证件和材料均有效且齐全。
如遇到证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以确保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