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8 11:35:00《习近平经济文选》第一卷收录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外开放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这些具有创新性的理论成果,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市场、国际分工的理论和观点,并紧密结合新时代中国对外开放实践,赋予其新的理论内涵,为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本期光明网理论学术动态导读关注“对外开放”主题,欢迎网友踊跃参与讨论。
开放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开放是当代中国的鲜明标识,也是世界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山东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山东财经大学校长洪俊杰在《经济日报》撰文指出,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的今天,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不断提高,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都不可能在封闭的状态下进行经济建设。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分工的形式和内容发生深刻变化,需在全球范围内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协同创新和升级。中国坚持扩大对外开放,积极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与世界各国共享发展机遇。开放发展是新发展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外开放,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可以促进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动力。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贸易投资、人文交流等方面的合作,促进全球价值链的重构,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参与全球价值链的新机遇。通过加强产业合作和技术转移,推动发展中国家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同时,也有助于优化全球价值链的布局,提高全球资源的配置效率,实现全球经济的包容性增长。详情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彰显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底蕴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已经从理念转化为行动,从愿景转化为现实,从倡议转化为全球广受欢迎的公共产品。兰州大学“一带一路”研究中心副教授王进在《北京日报》撰文指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彰显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底蕴。中国传统政治理念诸如“世界大同”“协和万邦”“天下为公”内含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实践之中。天下大同思想蕴含了全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归宿,包含了和平安宁、友爱互助、人人平等以及不分贵贱的美好理想和雄伟抱负。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是“一带一路”倡议推进落实过程中必须传承与发扬的思想理念。经济全球化时代,各个国家与地区已经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命运共同体,若要义利兼得必须义利兼顾,若要义利共赢必须义利平衡。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强烈共鸣,坚持以各国共赢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民和谐友好为基础,坚持以世界和平安全为前提,这既是对新中国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与时俱进的阐释与弘扬,也是对中国传统“和而不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亲仁善邻、讲信修睦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更属于世界;根植于历史,更面向未来;重点面向亚欧非大陆,更向所有伙伴开放。详情
深化数字贸易制度型开放
当前,数字贸易蓬勃发展,已成为国际贸易新趋势和世界经济新增长点。北京工商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首都流通业研究基地研究员梁鹏在《光明日报》撰文指出,推进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对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数字贸易不仅驱动着全球经济快速增长,更在深刻重塑着国际贸易的版图和全球价值链布局。在制度建构层面,我国以高水平开放为引领,深度参与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制定,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框架下率先落实电子商务条款,积极推进《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等高标准经贸协定谈判进程,自贸试验区在数据跨境流动等关键领域开展制度创新试点,构建起适应数字贸易发展的制度型开放新体系。在制度型开放背景下,我国需通过强化制度型开放,积极融入并引领全球数字贸易治理进程,精准把握数字经济的发展脉搏,加速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不断催生新的增长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应注重推进制度型开放平台建设。高标准建设数字服务出口平台载体,打造数字贸易集聚区,有利于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不仅能够集聚全球数字贸易资源要素,还能够促进技术创新与应用,推动数字贸易转型升级。同时,国际展会等平台有利于加强与国际数字贸易领域的交流合作,提升我国数字贸易的国际影响力。详情
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
外资企业在中国发展的历程已经证明并将持续证明,中国是外商投资兴业的沃土,投资中国就是投资未来。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陈清在《人民日报》撰文指出,新时代以来,中国开放的大门越开越大,根植于我国改革开放的战略选择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之间的密切互动、深度融合。实践证明,中国让外资企业共享发展机遇,已成为全球经济治理范式的创新样本。面对风高浪急的外部环境,我国坚持走对外开放之路不动摇。进一步有序扩大自主开放和单边开放,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加快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积极商签形式多样的多双边经贸协定。主动对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等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在产权保护、产业补贴、环境标准、劳动保护、政府采购、电子商务、金融等领域,尽快明确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任务清单和推进时间表。着力深化外商投资促进体制机制改革,扩大电信、医疗、教育等领域开放试点,释放绿色、数字、服务等领域外资增量空间,把“投资中国”品牌越擦越亮。详情
(光明网记者 李彬整理)
来源: 光明网-理论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