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验笔录有哪些部分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00:47勘验笔录是办案人员对于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勘查、检验中所作的记载,其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包括接到报案的时间、案件发生或发现的时间、地点。
报案人、被害人等的基本情况及其对案件情况的陈述要点。
保护现场人员的姓名、职业、到达现场的时间及保护情况。
现场勘验的指挥人员和参与勘验的人员。
勘验开始和结束的时间、勘验的顺序以及当时的气候、光线等条件。
现场所在地的位置和周围环境等。
涉及对物证的检验过程及结果,包括物品和痕迹的名称、数量、特征等。
现场拍照的内容和数量,绘制现场图的种类和数量等。
对尸体进行勘验的详细记录,包括尸体的位置、状态、伤痕等。
勘验过程中所采取的物证和书证,以及它们的名称和数量。
侦查实验是为了验证某些事实或情况而进行的实验,其笔录内容包括实验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和工具。
实验的目的、批准实验的机关、指挥和参加实验的人员,以及实验过程和结果等。
对被害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身进行检验和观察后所作的客观记载。
检查的内容包括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人员的姓名、职务,被检查人以及见证人的基本情况,检查的结果等。
勘验笔录应当客观、准确地记录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痕迹、尸体等的情况,以供进一步研究分析使用,帮助发现和收集证据,确定侦查方向,揭露和证实犯罪,鉴别其他证据的真伪,认定案件事实。勘验笔录是否全面和准确,往往受到主观因素和客观条件的影响,因此必须经过审查核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