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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人才公寓怎么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18:21:11    

青岛人才公寓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登记

符合人才公寓配租范围及条件的申请人持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审核

用人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在单位公示7天无异议后,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资格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复审。经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入评分排序环节,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取消排序资格。

评分排序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所有申请人进行综合评分排序。评分排序以申请人人才层次高的优先,从高层次人才到较低层次人才依次排序,同一层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顺序;分值相同的,通过摇号的方式确定先后。排序结束后按照房源与申请人排序结果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人选。

配前公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入围人选和排序结果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分配。

公开选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国土资源房屋管理部门组织公开选房,入围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按顺序一次性签字挑选房号。

签约备案

选房结束后,申请人需与相关部门签订租赁合同并进行备案。

申请条件

具有市区常住户口或在公安机关办理市区范围内居住登记。

在市区工作且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具有本市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符合人才类别规定的条件,拥有本市常住户口的自由职业者,具备人才标准条件且本人家庭在市区无住房的,经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中心)出具无业证明,也可以申请配售。

申请材料

人才公寓申请表。

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身申请人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单身声明或未婚声明)。

申请人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人才称号证明文件等复印件。

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全职工作或创业的人才需提供工商登记信息、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材料(项目合作的高层次人才除外)。

用人单位提供的申请人的业绩、获奖及能力表现材料。

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建议申请人在申请前仔细阅读相关政策和申请条件,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操作,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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