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随迁需要什么手续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21:33:16孩子随迁需要以下手续:
升学迁户口:提供录取通知书、孩子本人的户口本、户口原籍地集体出具的“户口同意迁出”证明。
父母离异迁户口:提供父母的户口本、法院判决书、父母身份证、离婚证等。
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或离婚证、房屋产权证等资料。
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是否同意迁移的意见。
户口接收地村委或居委会出具是否同意接收户口的意见。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派出所落户。
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原则申报户口,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父(母)户口簿、结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等材料。
非婚生育: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
超计划生育: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跨一整年申报出生:父(母)一方户口不在本市,出生婴儿跨一整年要在当地市申报出生的,还需提供未在外地父(母)户口所在地申报出生的证明。
抚养权归属本人的18周岁以下子女或20周岁以下且仍在中学就读的子女,申请随迁时须提供户口簿(含首页)、出生医学证明、在校学生证明书等。
异地子女随迁须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拟迁入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随迁入户计划生育证明、无业证明等。
手续齐全的情况下,户籍窗口当场办理。属跨年申报出生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查核实的,派出所在5个工作日内核准。
建议提前咨询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以获取最准确和详细的手续要求,确保顺利办理孩子随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