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公租房怎么申请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7:38:09大足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如下:
申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员向户口所在地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提出廉租住房保障书面申请。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提供立功受奖证书;
房源区属城镇地区的户籍人员由所在社区提供实际居住资料;
困难残疾人提供残疾证书;
失独家庭提供镇街出具的相关资料。
家庭申请:需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其配偶和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关系的共同居住生活人员为共同申请人。
单身人士申请:本人为申请人。未婚人员、不带子女的离婚或丧偶人员、独自在房源区务工或外地独自来房源区工作人员可以作为单身人士申请。
多人合租:合租人均需符合申请条件,且人数不超过3人,并确定1人为申请人,其他人为共同申请人。
具体受理时间以公告为准,申请人需要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资料。
申请受理后,按初审、复审、审核、公示、轮候或配租、签订合同等程序完善相关手续。
初审:辖区国土房管所在申报时间截止后一个月内对申请人及户籍人口、共同申请人的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复审:区公租房建设中心应在国土房管所初审完成后两个月内对初审意见和申请人的户籍人口、住房、就业情况进行复核。
公示:对经复审合格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户籍、工作、住房及居住人员等相关情况,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轮候:经公示无异议的进入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人实物配租轮候库,在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住房及家庭人口等情况发生变化,应在一个月内主动向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如实提交书面资料,重新审核资格。
区房屋管理事务中心根据申请时间段对取得廉租房资格和公租房资格的申请人,选择保障性住房的地点和对应的户型、面积采取抽签或摇号方式进行配租。
配租结果在房源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无异议的向申请人发放配租确认通知书。
摇号或抽签后,申请人与住建委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建议:
申请人应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资料,并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以确保申请过程顺畅。
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疑问或困难,可以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咨询或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