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架有什么证据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4:28:21办理醉驾案件时,应当收集以下证据:
人口信息查询记录或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
驾驶证、驾驶人信息查询记录。
犯罪前科记录、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行政处罚记录、本次交通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等。
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呼气酒精含量检测仪标定证书。
血液样本提取笔录、鉴定委托书或鉴定机构接收检材登记材料。
血液酒精含量鉴定意见、鉴定意见通知书等。
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信息查询记录、机动车照片等。
现场检查机动车、呼气酒精含量检测、提取与封装血液样本等环节的照片。
犯罪嫌疑人是否饮酒、驾驶机动车有争议的,应当收集同车人员、现场目击证人或共同饮酒人员等证人证言。
饮酒场所及行驶路段监控记录等。
道路属性有争议的,应当收集相关管理人员、业主等知情人员证言、管理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等。
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路段监控记录、人体损伤程度等鉴定意见、被害人陈述等。
可能构成自首的,应当收集犯罪嫌疑人到案经过等材料。
这些证据材料共同构成了认定醉驾案件的完整证据链,确保案件处理的合法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