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反要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1 07:02:46反要约是指受要约方对收到的要约 提出异议或从本质上变更原要约,并发出新的要约的行为。这一概念在法律上具有重要意义,因为它涉及到合同成立的过程和条件。
反要约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拒绝或变更,其发出的内容不再被视为承诺,而是新的要约。
反要约可以理解为受要约方在收到要约后,根据自己的意愿对要约的内容进行调整或修改,并提出新的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必须内容具体确定,并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约束。
同法条第四百八十八条进一步指出,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如果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则该变更内容构成新的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方对要约内容的接受,一旦作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反要约则是受要约方对要约的拒绝或变更,其发出的内容并不构成承诺,而是引发新一轮的要约过程。
反要约可能涉及对要约中的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关键条款的变更。
反要约也可以是对要约的完全拒绝,并提出完全不同的条件。
综上所述,反要约是合同法律行为中的一个重要概念,它允许受要约方在收到要约后有机会重新协商合同条款,从而影响合同的最终内容。在实际操作中,反要约的提出和接受是合同成立过程中的关键环节,需要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