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需要什么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0 10:20:16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供的材料如下:
报到地点:区民政局退伍军人接收安置办公室。
所需证件:父母户口簿、本人退伍证、优待安置证、入伍通知书、部队行政介绍信。
领取材料:申报户口介绍信。
凭安置办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到住地公安派出所报户口。
凭部队党团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区委组织部或团区委办理转接组织关系手续,将组织关系转到所属街道工委或有关单位。
退伍军人回到原征集地后,须在30天内,持本人的退伍手续到县武装部办理预备役手续,然后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到所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手续,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户口本原件、《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
到财务部门领取“申请住房补贴人员住房情况核查登记表”,已婚军人还需领取“军队转业、复员人员配偶住房情况调查函”,并携带相关表格到相关部门盖章签字。
去县级人民武装部进行预备役登记,有预备役登记证明的需要携带此证明。
退役士兵实行先报到落户,后进行安置的办法,需要携带的材料包括:退役士兵档案、家庭户口本、退役介绍信、退役证。
退役军人可以向户籍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需提供居民身份证、近期1寸白底免冠电子相片等相关证件或材料。
以上是退伍军人回到地方后需要办理的手续和提供的材料,建议提前了解并准备好相关文件,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