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房屋怎么补偿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15:49:19集体房屋的补偿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根据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所有人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规划建设手续齐全,房屋及用地现状与产权手续相符的,依据被征收人房屋建筑面积依照评估价格进行补偿。无证或手续不全的,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认定宅基地地上500平方米永久性建筑为合法建筑,合法建筑依评估价格给予补偿;其余为超建部分,超建部分按照评估价格的50%给予补助。
通过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结合型补偿,即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政府统一安置,即实物安置补偿。被征收房屋所有人持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土地部门批准用地的合法手续,现有房屋无房产证及规划建设合法手续,在土地权属范围内,按照现状房屋面积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补偿,需实物安置面积不超过依照相关规定核定的认定面积。
在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
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人还应当给予被拆迁人搬迁补助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可能会因地区、法规和拆迁计划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被征收人有权选择货币补偿、产权置换或实物安置,但一旦选定,不得更换。同时,补偿费用应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