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整申请多久必须裁定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8 01:28:48重整申请的裁定时间主要依据《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般情况:法院在收到重整申请后,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裁定。
特殊情况:如果需要进一步核实债权债务情况或审查申请人主体资格存在争议,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15日作出裁定。
一般情况:债务人或管理人应当自人民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之日起六个月内提交重整计划草案,法院在收到重整计划草案后,应当在30日内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进行表决。
特殊情况:如果债务人或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或者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一般情况: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10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裁定批准,终止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综上所述,重整申请的裁定时间从7日至45日不等,具体取决于案件的复杂程度、申请材料的质量、法院的审查速度以及是否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等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