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16:39:15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执或受侵害,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或调解书约束的人。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其权益,因而使诉讼成立的人。
与原告相对,被控侵犯原告权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
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他人之间正在进行的诉讼的人。
此外,根据诉讼程序和阶段的不同,当事人的称谓也有所不同。例如,在第一审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中,称原告和被告;在第二审程序中,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适用第一审程序再审时称原告和被告,适用第二审程序再审时称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特别程序中,通常被称为申请人,但在选民资格案件程序中则被称为起诉人;在督促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中,被称为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公示催告程序中,被称为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在执行程序中,则被称为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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